4月11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》;4月23日,同样级别重磅推出《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》。短短72小时内,两大核心政策文件相继落地,此前还有配套文件形成呼应——这在中国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史上堪称“史无前例”。
这两份在2026年4月先后发布的文件,共同构成了“十五五”时期中国落实“双碳”目标的顶层制度设计。简单来说,**《意见》是具体的行动纲领,而《考核办法》是刚性的监督机制**,两者相辅相成,标志着“双碳”工作从目标制定全面转向执行与考核的新阶段。
《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》:行动纲领
这份于2026年4月11日印发的《意见》,是对未来节能降碳工作的系统部署,核心在于“协同”与“监管”。
* **总体要求**:坚持节约优先,将节能降碳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,旨在遏制能源消费不合理增长,从源头减少碳排放。
* **两大协同路径**:
1. **与产业优化升级协同**:一方面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,另一方面大力培育绿色低碳等新兴产业。同时,严控“两高”项目,并要求新(改、扩)建项目实施碳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。
2. **与能源绿色转型协同**: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,严控化石能源消费,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和新型储能,目标是让新增清洁能源发电量逐步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量。
* **四大重点领域**:
* **工业**:全面提升钢铁、有色、石化、化工、建材等重点行业能效水平。
* **建筑**: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,建立建筑能效等级制度。
* **交通**:大力发展铁路、水路运输,推广节能低碳运输工具。
* **数字基础设施**:推进算力、通信基站等基础设施的节能降碳改造。
* **最强“牙齿”:强化监督管理**:《意见》强调建立全流程监管机制。
* **审查评价**:将碳排放评价与节能审查并列,作为项目准入的硬性门槛。
* **重点管理**:建立健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的管理档案。
* **全流程监管**:对能源消费指标进行常态化跟踪监测。
《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》:刚性“指挥棒”
这份于2026年4月12日发布、2月26日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批准的《办法》,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,将“双碳”目标完成情况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考核与选拔任用直接挂钩。
* **考核对象与原则**:考核对象为各省(区、市)党委和政府。工作原则是“**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**”,意味着地方党委和政府共同承担责任。
* **“5+9”考核指标体系**:
* **5项控制指标(刚性约束)**:碳排放总量、碳排放强度降低、煤炭消费总量、石油消费总量、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。
* **9项支撑指标**:涵盖节能、工业、交通、建筑、公共机构、碳交易等领域。
* **创新的“上下结合”目标设定**:不再“一刀切”地自上而下分配指标,而是由各省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制定行动方案和目标,上报国家审核后作为考核依据。
* **简单的“达标/不达标”评定**:不采用复杂的打分制,而是根据指标是否完成年度目标来评定。全部达标为“**优秀**”;有任何1项控制指标或3项及以上支撑指标不达标,即为“**不合格**”。
* **严格的考核程序与结果运用**:考核按年度开展。结果将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、任用的重要参考。不合格地区将被限期整改、约谈。
总结
两份文件共同构成了“十五五”时期落实“双碳”目标的完整闭环:《意见》是指导如何行动的“**路线图**”,而《考核办法》则是确保行动到位的“**考评表**”。